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管理办法
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是学院实验室管理和建设的基本内容。为了及时、客观、准确和科学地收集、整理、运用实验室的基本信息,加强学院实验室的建设,并为制定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—、由各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和负责本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汇总和上报工作。由专人管理档案,负责各实验室提交档案的汇总与存档工作。
二、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具体内容
1.实验室承担的实验课程完成情况(实验课表、实验室运行记录本、仪器使用登记本、实验报告),计算每门课程实验人时数。
2.本实验室对院内、外开放的情况统计(开放登记本)。
3.仪器设备的总台(件)数及金额,每年增减的台(件)数及金额,实验室每年总投入的金额数。
4.低值耐用品的总台(件)数及金额,每年增减的台(件)数及金额,每年总投入的金额数。
5.实验易耗品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汇总和上报工作。
6.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管理使用情况。单价在2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年有效机时、完成课题数、取得的功能开发和成果情况。
7.实验室的改革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(奖、惩等)。
8.实验室科研信息、教学改革、论文著作。
9.实验室各类计划、申请书、报告、总结和实验室和个人考核情况。
10.本实验室实验队伍的基本情况:现有专兼职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工人的个人资料(如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学历、参加工作时间、任职情况、职称、科研项目、发表论文、出版教材专著和奖、惩等)及变动的情况。
11.实验室现有总面积、各员工实验用房平面图,每年增减和维修、改建的情况,每年维修改建时投入的总金额。
12.本实验室现有家俱、实验桌椅的总件数,每年添置和减少数,每年维修、添置费投入的总金额。
四、各实验室统计整理上报的本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内容要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、科学。
五、每年12月底前,各实验室列出的基本信息统计表经实验室负责人整理,报实验中心汇总审核后存档。
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
资源勘查实验教学中心
2016年09月修订